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李兴春先生、张秀娟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上海盛誉莲花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不再持有公司股权,李兴春先生、张秀娟女士根据个人工作安排,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李兴春先生、张秀娟女士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李兴春先生、张秀娟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兴春先生、张秀娟女士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李兴春先生、张秀娟女士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