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发布 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证券时报记者 贺觉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3月28日公布的《银行业保险业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要求,未来五年,银行业保险业养老金融发展取得明显成效,逐步建立起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银行业保险业养老金融体系。《方案》提出20条举措,其中提到,持续推动商业养老金融改革,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加大银发经济领域信贷供给,丰富股权和债权投资方式。

《方案》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理财公司、信托公司等参与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服务。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丰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领取方式,创新产品和服务,探索提供长期或终身养老金领取服务。符合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要大力发展个人养老金业务,通过多种方式提升参加人参与积极性,实现资金账户数和缴存规模稳步增长。

《方案》提出,持续推动商业养老金融改革。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鼓励保险机构创设兼具养老风险保障和财富管理功能的商业保险年金新型产品,支持浮动收益型保险发展。稳步推进特定养老储蓄试点业务发展。进一步扩大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探索建立多重风险缓释机制,支持建立投资者养老理财账户。稳妥有序建立养老理财产品转让机制,便利投资者投资及长期持有。

在加强对养老产业的融资支持和风险保障上,《方案》提出,加大银发经济领域信贷供给。鼓励银行机构积极探索引入政府融资担保机制,有序扩大信贷供给,通过提供专属产品、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支持适老化改造、智慧养老设备研发制造,以及利用闲置存量场所改建养老服务设施等领域发展。

《方案》还提出,丰富股权和债权投资方式。支持资本实力较强、经营规范的保险机构,稳健有序投资养老机构、康复医院、专科医院等,参与发展居家、社区及机构养老服务。鼓励金融租赁公司等开展医养康养等设备融资租赁业务,支持信托行业提供养老金融服务,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支持养老理财等养老金融产品,投资与养老特征相匹配的长期优质资产。

《方案》要求,加强养老产业保险保障。保险机构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助浴等业态责任保险,丰富面向老年群体演出、体育、旅游、出行等领域,以及特定场所和设施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险和财产保险。支持保险机构发展养老机构综合性保险,鼓励提供专业化风险减量服务。

关于提升老年群体金融服务水平,《方案》要求,扩大老年群体保障覆盖面。保险机构要积极发展适合老年群体风险特点、保障需求和支付能力的健康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鼓励保险机构发展长期医疗保险,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稳定的健康保障。

《方案》提出,银行保险机构要将养老金融纳入机构经营发展战略和年度重点任务。银行机构要构建常态化对接机制,主动响应银发经济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要加强养老金融业务相关费用管理,适当降低商业养老金融产品管理费用、养老产业经营主体信贷融资服务收费等。银行保险机构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养老金融发展绩效考核制度,完善长周期考核机制。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指出,制定《方案》旨在对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和银行保险机构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推动银行业保险业更好服务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支持银发经济发展增进老年人福祉作出部署。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稳步推进商业养老金融业务试点,支持银行保险机构积极探索满足多样化养老需求。建立健全与养老金融业务发展和风险防控相适应的监管制度体系。鼓励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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