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智利一家名为CIAL的公司因操作失误,向一名员工账户错汇了1.65亿智利比索(约合123万元人民币)。这笔“天降横财”引发了一场法律拉锯战。令人意外的是,智利法院最终裁定:员工无需退还这笔巨款。这一判决冲上热搜,也让全球目光聚焦于一个核心问题——企业犯错的代价,该由谁承担?
一、 智利法院的逻辑:错在源头,不构成盗窃
“盗窃”指控为何不成立?
该公司曾指控员工“盗窃”,但法院明确否定了这一罪名。根据国际通行的刑法理论,盗窃的核心要件是犯罪人“自发主动实施将他人财物转移给己方的行为”。在本案中,是CIAL公司自己出现了汇款错误,员工并未主动实施任何转移或占有公司财物的行为。法院在说理部分强调,员工的行为不构成“盗窃”,而是属于“未经授权的收取”。
责任归属的清晰界定:企业失误是根源
法院的判决核心在于对过错方的认定。汇款错误完全源于公司内部的操作失误,员工在整个过程中处于被动接收状态,并无主观恶意或积极侵占的行为。因此,法院认为损失应由犯错的企业自行承担,而非转嫁给无过错的员工。
二、 国际惯例对比:多数国家支持追回“不当得利”
中国案例:胜诉的企业与返还的义务
智利的判决看似“颠覆”,但实则属于特例。资料显示,大部分国家都支持追回错发的工资。一个典型的国内案例发生在2009年:华丰玩具(深圳)有限公司因财务失误,向千余名工人(包括500多名已离职员工)多支付了一个月工资,总额约150万元。公司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离职员工并最终胜诉,法院判决员工需返还多收的款项。 法律基石:“不当得利”原则的普遍适用
中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这体现了民法中一项普遍原则:没有合法依据获得利益,使他人受损的,构成不当得利,受益人应当返还。资料明确指出,在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错发工资的情况,“不需要过多解读,在哪个国家都一样,这属于不当得利,应该返回”。法律的基本精神是“不是自己的,不能拿”。
三、 智利判决的“特殊性”与法律差异的根源
焦点分野:是“不当得利”还是“企业全责”?
智利此案的关键分歧点在于对“过错”的认定和损失承担的法律逻辑。国际主流观点(如中国案例体现的)将员工意外获得无依据的工资视为“不当得利”,返还理所应当。而智利法院在本案中似乎更侧重于审视错误发生的源头,将公司操作失误视为导致损失的“唯一且充分原因”,从而免除了被动接收方(员工)的返还责任。这更接近于认为损失是公司自身过错造成的经营风险,应由公司自行消化。
程序正义的体现?
智利判决也隐含了对企业责任的要求。企业作为拥有专业财务系统和人员的强势方,有义务确保支付行为的准确性。当因其自身严重失误导致财产损失时,若直接将损失转嫁给无过错的个体员工,在某些法律视角下可能被视为有失公平。法院的判决传递了企业必须为其重大失误“买单”的信号。
智利这起“百万工资乌龙案”的判决,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关于法律边界与企业责任的深度思考。 它像一面棱镜,折射出不同司法体系在处理“企业失误,他人获利”时的逻辑差异:主流声音强调“不当得利”必须返还,以维护财产秩序的稳定;而智利此案则凸显了“源头归责”的严厉性,将企业失误的成本锁定在企业内部。这起看似员工“赢了”的官司,其深层价值更在于警示所有企业:完善的内部流程与高度的责任感,才是避免天价“乌龙”的真正防火墙。毕竟,法律的裁决或有不同,但管理的漏洞,终究需要自己填补。